2009/5/31

倉促-- 之我是蠢豬


要離開台北了
原以為離職後,可以在台北休息到六月底
再悠閒的搬家
怎知......被騙了

AV巴迪~
在台北租屋真的要非常非常之小心
由於當初租房子,沒有跟房東要房屋所有權來看
(對不起,她根本不是房東,說穿了她只是房東的情婦)
順帶一提,原來一直幫房客清垃圾的管理員是她現在的男朋友

現在房東中風了,無任何行為能力(?)
房東的元配,要來把房子收回去
這棟住戶每個人的出租合約上都是掛情婦的名字
在法律上似乎是不被承認的
每個人的押金都拿不回來
簡單的說是情婦刻意的躲大家
很生氣的是,明明就是情婦與元配之間的事
卻要牽扯到我們這些房客!
元配還要大家在五月底搬離,不然就是要繼續簽約


一開始,情婦似乎有意要還我押金
情婦給了我張她開的SPA店名片,要我到永和找她
不知死活的,ㄧ個人來到永和   (反正只要有機會我就要試試看)
到了永和,的確有那間店,但她根本不在那
打給情婦她關機,換打給管理員,發現他們正在一起
能怎麼辦?  
台北這麼大,可以上哪找



一個人坐在公園裡,很無助
因為我總是容易相信別人
請罵我蠢蠢蠢蠢蠢蠢........ (我自己都受不了)
對,又掉眼淚了


兩個月的押金是不多
對,錢再賺就有了
但很不甘心的是為什麼我要把錢送給這樣的女人?
我寧願捐給路邊的殘障人士

那些錢足以讓我買
一直都很想要的相機
或是給大白買一套西裝 
那些錢還可以讓老媽買好多的菜燒給我吃

很不甘心呀呀~!


這世界上真的什麼人都有
一個女人把自己私生活搞得這麼複雜就算了
還要搞這種詐欺、偽造文書
真的很可惡


某人說:就當是花錢買個經驗吧
Ant 心理OS: 這種鳥經驗要花上萬塊,實在太不值得了

啊嗚.....到底招誰惹誰了我

3 則留言:

  1. 唉...除非妳要花精神花時間去告她...

    下次有機會租房子的時候就知道要問仔細了>.<

    別放在心上....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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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嗯....我學起來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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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好,我是lucy,我的無名有台北的一個小套房的資料,如果你

    找房子的話,可以來我的無名參考看看,謝謝泥喔,看到你的網誌,

    的是遇到這種事真的很另人生氣~~只能說花錢消災了~祝你好運囉
    http://www.wretch.cc/blog/lucy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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